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珠海市珠澳跨境工业园区1-2地块(出让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1-08号)上开发、建设、出租、出售商业性办公楼、会展中心(不得从事高档写字楼及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、经营,筹建期一年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